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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6    访问热度:

院属各年级: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每年举办一次,已成功举办七届,是目前国内规格最高、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双创”顶级盛会。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在重庆大学举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遵循“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原则,我院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请我院同学提前筹备大赛参赛团队的组建、优秀项目的培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和毕业5年内(2017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二、大赛的目的与任务

1.以赛促学,培育新时代创新人才。大赛旨在锻炼学院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院学生的创新潜力,在创新创业大赛中提升学院学生的科研能力及自学能力,培养新时代创新型人才。

2.以赛促教,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大赛纳入学院教学任务之中,促进学院创新创业课程的开展,不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立足于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指导思想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以赛促业,促进学生未来更好发展。将大赛作为培养学院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为就业创业打下夯实基础,在大赛中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丰富学生创业实践经验,邀请知名创业校友、行业领军人物举办分享会,分享创业经历,拓宽学生视野宽度,为学生毕业后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三、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注: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鼓励理工类、管理类、法学类等老师进行联合指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国际赛道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是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院校为团队负责人具有学籍或学历的国外院校。(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7.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下设主赛道(四个组)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两个组)两个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A.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具有相关论文、专利、荣誉称号支撑,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B.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C.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D.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E.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A.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B.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C.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比赛赛程:

大赛校内选拔赛主要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六、赛程安排:

1.院级项目培育与选拔(2022年2月—2022年4月)

(1)项目培育:学院各年级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鼓励学院开展“路演能力提升、PPT制作培训、聘请专家指导”等相关工作,跨学院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

(2)院级选拔: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作为学院大赛的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递赛事相关信息;参赛项目统一报送至院团委,由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

(3)学院初赛:(2022年2月-2022年3月)

学院的参赛项目(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统一报送至院团委,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评审。

(4)学院复赛:(2022年3月-2022年4月)

组委会组织人员对初赛胜出项目进行再次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校赛。

各学院、书院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数量,依据各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系统)中报名参赛的有效项目数占全校报名项目总数的比例来确定。

2.校级比赛(2022年5月-7月)

(1)校级复赛:组委会邀请往届大赛评审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对各学院、书院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其中,符合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要求的项目,以及“红旅”赛道中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优先推荐晋级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项目训练营:择优选择项目进入训练营,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多轮次打磨和培育,择优推选项目参加省赛和国赛。

七、奖励和激励政策

1.参赛学生: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参与大赛和获奖的本科生可以认定相应的课外培养学分。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对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团队予以奖励和激励。

2.指导教师: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3.组织学院、书院:

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校赛、省赛、国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平台。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好大赛组织协调和项目选拔工作,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开创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2.广泛动员,深挖项目:学院要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在校学生、广大教师,尤其是毕业5年内创业校友参与大赛的积极性。

3.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主动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整合校友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参赛项目的指导和培育。

九、其他事项

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学院正式通知发布为准。

院团委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277970

本科生负责人:许梦琦 王梦诗                       研究生负责人:陈阳

电话:18531159246   18239558867                   电话:18438698821

邮箱:2657895995@qq.com 2864952435@qq.com         邮箱:15084131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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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6日